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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通知

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省导师指导能力提升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作者: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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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3 年导师指导能力提升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03号)要求,我校决定进行2023年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项目包括: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青年导师访学研修、山东省行业产业导师。

(一)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1.申报范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评选数量:我校推荐名额见下表。

奖项名称

数量(篇)

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3

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2

3.申报要求:

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包含作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授予学位依据的实践成果等。

2)申报的学位论文查重检测须符合我校对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的查重要求,不得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二)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

1.申请范围:第一申请人应是我校具有学籍的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最多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申报要求指导教师中必须有1名校外兼职导师。

2.评选数量我校推荐名额15项

3.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申报成果应为在校期间以青岛理工大学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提报。往年已获省级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第一申报人和其他主要完成人员均需支撑材料,不可挂空名参评。

(三)青年导师访学研修

1.申报范围:我校正式在编人员,年龄在45 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已担任研究生导师。

2.访学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以下称中国科学院研究单位),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其中山东大学侧重人文社科类,其他单位侧重理工农医类。

3.遴选数量:我校推荐名额5名。其中,青年导师国内访学研修3名;青年导师国际访学研修2名

4.访学期限:国内访学期限 1 年,国外访学期限为 6 个月,访学资格保留至 2024 年 9 月底,具体时间可与访学单位商定。

5.申报条件: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恪守学术道德,业务素质精湛。在申报相关领域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原则上已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国外访学研修还应具备相应的英语水平。

6.工作要求:

1)在与访学单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优先推荐参与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科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体建设的导师。

2)访学人员可根据需要,参与合作团队科技创新工作,包括科技项目申报、联合科技攻关、学术交流研讨、指导研究生等。在中国科学院相关单位访学期间,青年导师统一纳入中国科学院研究单位的核心科研单元和交叉研发集群创新团队客座人员管理,可优先申请中国科学院研究单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

3)项目访学人员经费,省教育厅视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给予补助,用于支持青年导师访学期间课题研究、往返交通差旅等费用。经费使用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4)学校将对青年导师的访学成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并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报省教育厅。对不能完成访学任务或不按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的,省教育厅将按程序收回资助经费。

(四)山东省行业产业导师

1.申报范围:我校选聘的在岗校外兼职研究生导师。

2.评选数量:我校推荐名额2 名

3.申报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参与高校学科与学位点建设、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教育教学资源开发、指导研究生科研实践等工作。

2)具有 5 年以上行业产业背景,在全省有较高的认可度和影响力。

3)具有 3 年以上指导研究生经历,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优先推荐参与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科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体的行业产业导师。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学院申报

各学院要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认真组织初评和推荐,并对学院推荐各项目人选进行排序。

各学院要对申报人材料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在学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二)学校评选

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评选,各项目专家评选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人选名单。

(三)网上申报

获学校推荐的申报项目需在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yjs.sdei.edu.cn:8317。系统申报具体要求待学校初评后另行通知。

(四)特别说明

1.根据《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青理工研究生〔2020〕7号)有关规定, 2023年青岛理工大学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及研究生优秀成果奖与本次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奖项一起申报评选,申报范围及要求与省奖相同。

按照本年度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等奖项计划分配我校的推荐名额限额,学校将依据本次获评2023年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及研究生优秀成果奖评选结果,直接依序择优推荐参评相应的省级奖项。

2、校级奖项推荐名额见下表。

奖项名称

数量

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8篇

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35篇

校级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一等奖15项

二等奖20

三、材料报

1、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

1)申报人需应规范填写并分别提交《青岛理工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 1、1-2)、相关证明材料、学位论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1份。申报材料按照推荐表、相关证明材料清单、相关证明材料、学位论文的顺序分别统一装订成册。电子版文档命名方式:项目类别+学院+姓名+优博(优硕)推荐表。

申报人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应包含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44118太阳成城集团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决议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

2)学院按申报项目类别进行审核汇总,分别提交《2023年省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1-3)、《2023年省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报人情况一览表》(附件1-4)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1份。

2、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申报人需应规范填写并提交《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学术学位)申报书》(附件2-1)或《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奖(专业学位)申报书》(附件2-2)、相关支撑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1份,申报书后附支撑材料统一装订成册。电子版文档命名方式:项目类别+学院+姓名+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申报书。

2)学院按申报项目类别进行审核汇总,分别提交《2023年省级研究生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2-3)、《2023年省级研究生创新成果申报人情况一览表》(附件2-4)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1份。

3、青年导师访学研修

1)申报人需应规范填写并提交《山东省青年导师访学研修推荐表》(附件3-1)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1份。电子版文档命名方式:项目类别+学院+姓名。

2)学院进行审核汇总后提交《2023年山东省青年导师访学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2)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1份。

4、山东省行业产业导师

1)申报人需应规范填写并提交《山东省行业产业导师推荐表》(附件4-1)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1份。电子版文档命名方式:项目类别+学院+姓名。

2)学院进行审核汇总后提交《2023年山东省行业产业导师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4-2)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1份。

上述材料的纸质版由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请各学院于2023年10月10日下午5:00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地址:黄岛校区综合服务中心楼507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xwb@q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崔老师,电话:85071138。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7日

附件:1、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模板)

2、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模板)

3、青年导师访学研修(模板)

4、山东省行业产业导师(模板)